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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jiāng lì 注音:ㄐㄧㄤ ㄌㄧˋ
1.指守護邊疆的官吏。《左傳.桓公十七年》:「於是齊人侵魯疆,疆吏來告。」
2.掌理地方事務的官吏。清代稱總督、巡撫為封疆大吏。簡稱為「疆吏」。
疆吏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jiāng lì 注音ㄐ一ㄤ ㄌ一ˋ
词语解释
疆吏[ jiāng lì ]
⒈ 守卫边疆的小吏。
⒉ 负镇守一方重责的高级地方官吏。
引证解释
⒈ 守卫边疆的小吏。
引:《左传·桓公十七年》:“於是 齐 人侵 鲁 疆,疆吏来告。”
唐 常衮 《加朱希彩幽州管内观察使制》:“东罢渡 辽 之警,北清戴斗之气,疆吏缓带,戎车税鞅,典从事简,方面以寧。”
⒉ 负镇守一方重责的高级地方官吏。参见“疆臣”。
引:郑观应 《盛世危言·垦荒》:“外如西南 川、滇、桂、粤 之边境……东南之 臺湾 内山各处,榛芜未闢,遗利尚多,疆吏漠不关心,动为外人侵佔。”
张难先 《文学社始末》:“社务正突飞猛进中,忽值三月二十九 广州 失败,各省疆吏,羣成恐怖时代,防范极严,本社常会,亦难召集。”
严复 《原强》:“乃内之则殿阁枢府以至六部九卿,外之则洎廿四行省之疆吏,旁皇咨求,卒无一人焉足以胜御侮折衝之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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