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的基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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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没有品级的小公务人员:胥~。
旧时泛指官吏:大~。酷~。
姓。
吏的详细解释

- 吏 [l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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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会意。甲骨文。从手(又),从中。以手持中。有人认为中为笔。“吏”、“事”、“使”古同字。本义: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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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的通称。汉以后,指低级官员或吏卒
吏,治人者也。——《说文》
吏者,名之师也。——《汉书·景帝纪》
吏所以治民也。——《汉书·惠帝纪》
吏者,民之所悬命也。——《管子·朋法》
王使委于三吏。——《左传·成公二年》。注:“二三公也。”
百吏庶民。——《国语·周语》
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战国策·齐策》
据法守职不敢为非者,人吏也。——《韩诗外传》
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方苞《狱中杂记》
又如:吏势(官吏的权势力量);吏议(官吏商讨政事;处分官吏;拟议定罪);吏司(管理司法案牍的官);吏兵(官吏和士兵);吏舍(官吏居住或办公的房子)。汉以后只指一般的小官员或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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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指官府中的胥吏或差役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 唐· 杜甫《石壕吏》
又如:吏目(八九品小官。又指地位在御医之下的一般医生);吏员(古代地方官府的小吏);胥吏(小官吏);狱吏(旧时管理监狱的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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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部狱
而右将军独下吏,当死,赎为庶人。——班固《汉书》
姓
〈动〉
-
治理;为官
夫吏者,理也。——《汉书·王莽传下》
是为长吏。——《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吏,所以治民也。——《汉书·惠帝纪》
宦游非吏隐,心事好幽偏。——宋之问《蓝田山庄》
又如:吏才(为政的才能);吏方(为政的方略);吏道(官吏处理政务之道);吏隐(闲居下级官位);吏材(为政的才干)
吏的百科解释
吏,li,旧时代的大小官员:~治。官~。 旧指小公务员:~员。胥~(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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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ì
❶旧时没有品级的小公务人员:胥~。
❷旧时泛指官吏:大~|酷。
❸(Lì)〈名〉姓。
吏在文言文里的意思(古汉语解释)辞书页»
lì
- 官吏。春秋以前大小官员都可以称为吏,战国以后一般指下级的小官员或吏卒。《邹忌讽齐王纳谏》:“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之过者。”《石壕吏》:“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
- 【吏隐】做官而又图清高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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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本 吏 lì (ㄌㄧˋ)
② 旧时指品级低的公务人员。[例]胥~︱刀笔~。
③ 姓。
台湾本 吏 lì (ㄌ丨ˋ)
1.古代官員的通稱。[例]官~|酷~|貪官汙~。
2.特指小官或差役。[例]胥~|刀筆~。
3.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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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吏讀音:良志切,音利,寘韻。〔本作叓〕。釋文:
❶治人者也。从一。从史。見《說文一部》。
〔注〕:~之治人。心主于一。故从一。史者爲君使也。
❷理也。《漢書百官公卿表》:是爲長~。
〔注〕:主理其縣內也。
❸府史之屬亦曰~。《周禮大宰》:三曰廢置以馭其~。
❹三~。三公也。《左成二年傳》:王使委於三~。
❺百~。百官也。《國語周語》:百~庶民。
❻姓也。漢~宗。王莽時人。
2、吏讀音:神至切,音示,寘韻。釋文:
❶奉也。見《五音集韻》。
❷職事也。見《五音集韻》。
❸勞也。見《五音集韻》。
3、叓釋文:古事字。見《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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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吏 注音:ㄌㄧˋ 拼音:lì
[名]
1.在政府机关中处理公务的人员。如:「官吏」、「酷吏」、「贪官污吏」。《史记.卷一二六.滑稽传》:「即使吏卒共抱大巫妪投之河中。」
2.姓。如汉代有吏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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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集上】【口字部】 部首:口 笔画:6
又【韻會】府史之屬亦曰吏。【周禮·天官·大宰】八則,三曰廢置以馭其吏。【前漢·百官公卿表】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爲長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爲少吏。【註】師古曰:吏,理也。主理其縣內也。
又姓。【正字通】漢吏宗,王莽時人。
又【五音集韻】神至切,音示。奉也,職事也,勞也。 【說文】本作叓。
康熙字典页码: 內府刊本第409頁第1字。標點整理本第104頁。同文書局本第176頁第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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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聲。
白话版
吏,管治百姓的人。字形采用「一、史」会义,「史」同时也是声旁。
解说版
甲骨文史、吏同源,都是從又持中,為求二者在使用上有所區別,於是吏字所從中字乃取分叉之形作,而分化出「」字。金文、戰國文字又從二叉形演變為三叉形,而篆文則調整吏字構形方式,改為從一、史聲,為隸書、楷書所相承。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
《说文解字》历代版本解说
- 《说文解字(附检字)》
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聲。
徐鍇曰:“吏之治人,心主於一,故从一。”
- 说文解字系传
治人者也。從一,從史,史亦聲。
臣鍇曰:“吏之理人,心主於一也,書曰:‘克肩一心。’史者,爲君之使也。凡言亦聲,備言之耳,義不主於聲,會意。”
-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吏治人者也。(治與吏同在第一部。此亦以同部疊韵為訓也。)从一。从史。(此亦會意也。天下曰从一大。此不曰从一史者。吏必以一為體。以史為用。一與史二事。故異其詞也。史者、記事者也。)史亦聲。(凡言亦聲者、會意兼形聲也。凡字有用六書之一者。有兼六書之二者。力置切。一部。)
- 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
【朱一】漢人書辦稱史,今稱吏。古人唯官稱吏。吏、史音近,故轉史為吏。【朱二】初惟有武官,至後有文官,乃掌冊史,故从史。【錢一】古惟官稱史。掌書者,古謂之史,《周禮》之府史胥徒是也。漢時猶然。不知何時從稱為吏。今之書辦皆稱吏矣。初唯有武官,至後有文官,入掌冊史,故[从史]。【周一】吏必有奏記,故从一从史。史,記事者也。古惟官稱史,掌言者謂之史,《周官》府史胥徒(今謂之書辦)是。漢世猶然(如「尚書令史十八人二百石主事」等是),今則抄胥皆稱吏矣。
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 【治人者也。】治與吏同在第一部。此亦以同部曡韵爲訓也。
- 【从一。从史。】此亦㑹意也。天下曰从一大。此不曰从一史者。吏必以一爲體。以史爲用。一與史二事。故異其詞也。史者、記事者也。
- 【史亦聲。】凡言亦聲者、㑹意兼形聲也。凡字有用六書之一者。有兼六書之二者。力置切。一部。
《说文解字系传》(南唐·徐锴)
連致反 頁碼:第 3 頁,第 1 字 述
治人者也。從一,從史,史亦聲。
鍇注 臣鍇曰:「吏之理人,心主於一也,書曰:『克肩一心。』史者,爲君之使也。凡言亦聲,備言之耳,義不主於聲,會意。」
徐铉、徐锴校注
南唐·徐锴:徐鍇曰:“吏之治人,心主於一,故从一。”
《说文解字》各版本页码
- 许慎、徐铉《说文解字》中华书局影印陈昌治刻本1卷上7页上
- 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中华书局影印祁嶲藻刻本1页
-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经韵楼刻本1卷上1页下
- 桂馥《说文解字义证》续修四库全书影印连筠簃刻本1卷3页上
- 王筠《说文句读》中国书店影印四川尊经书局本1卷2页下
-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武汉古籍书店影印临啸阁本5卷168页上
- 丁福保编《说文解字诂林》中华书局影印版1031页14893页161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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