爟的基本解释
-
生火。
烽火。
爟的百科解释
举火:1、“司~掌行火之政令。” 2、〔~火〕古代祭祀袚除不祥所举的火把。 3、古代边防报警的烽火:“~烽未息。”
爟在《两岸通用词典》里的解释辞书页»
台湾本 爟 ɡuàn (ㄍㄨㄢˋ)
1.〈書〉舉火;古代祭祀中點燃火炬。
2.〈書〉古代祭祀中所用的火炬。[例]~火。
3.〈書〉示警用的烽火。[例]~烽|~燧。
爟在《中華大字典》里的意思辞书页»
1、爟讀音:古玩切,音灌,翰韻。釋文:
❶舉火曰~。周禮曰。司~掌行火之政令。見《說文》。《王注》:夏官敍官司~注云。故書、~爲燋。杜子春曰。燋、當爲~。~爲私火。案杜以爲私火者。司~職云。季春出火。民咸從之。季秋內火。民亦如之。此官所掌者爲民火。故爲私。與司烜氏掌祭禮之火不同也。許云舉火者。~與權、通也。呂覽本味篇。湯得伊尹。爝以~火。高誘注。~火、所祓除其不祥。置火于桔槔燭以照之。權、讀若權衡之權。漢書郊祀志通權火。又曰。權火舉而祠。張晏曰。權火。㷭火也。狀若井挈槔。其法類稱。故謂之權火。欲令其光明遠照達於祀所也。漢祀五畤於雍。五里㷭火。如淳曰。權、舉也。
❷先代出火之人亦曰~。《周禮司爟》:凡祭祀則祭~。
〔疏〕:謂祭先出火之人也。
2、㮡釋文:同爟。見《字彙》。
爟在《國語辭典》里的意思辞书页»
【國語辭典】爟 注音:ㄍㄨㄢˋ 拼音:guàn
[动]
举火。《说文解字.火部》:「爟,举火曰爟。」
[名]
用以示警的烽火。《广韵.去声.换韵》:「爟,烽火。」
爟在《康熙字典》里的意思辞书页»
【巳集中】【火字部】 部首:火 笔画:22
又【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
又凡祭祀則祭爟。【疏】謂祭先出火之人。
又【廣韻】烽火也。
又【集韻】逵員切,音權。亦烽火也。
又【周禮·夏官·司爟註】故書爟爲燋。◎按杜子春云:燋當爲爟。疏云:子春不從古書燋,還从爟。然註有此音,今存之。
康熙字典页码: 內府刊本第1640頁第12字。標點整理本第638頁。同文書局本第687頁第36字
爟在《说文解字》里的意思辞书页»
爟:取火於日官名,舉火曰爟。《周禮》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从火雚聲。
《说文解字》历代版本解说
- 《说文解字(附检字)》
取火於日官名,舉火曰爟。《周禮》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从火雚聲。
〔𤉑(烜)〕或从亘。
- 说文解字系传
取火於日。官名。從火,雚聲。舉火曰爟。《周禮》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
-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爟取火於日官名。(日當作木。周禮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季春出火。季秋內火。鄭司農說以鄹子曰。春取榆桺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是取火於木之事也。若秋官司烜氏。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與司爟所職不同。淮南子氾論訓注。爟火、取火於日之官也。引周禮司爟云云。是高注亦當為譌字。)从火。雚聲。(古玩切。十四部。)周禮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舉火曰爟。(小徐本此四字在周禮之上。今依韵會所據小徐本訂。吕覽本味篇。湯得伊尹。爝以爟火。高注云。周禮司爟。掌行火之政令。爟火者、所以祓除其不祥。置火於桔橰。燭以照之。爟讀曰權衡之權。又贊能篇。桓公迎管仲。祓以爟火。高注略同。亦曰爟讀如權字。攷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皆曰。通權火。又曰。權火舉而祠。張晏云。權火、㷭火也。狀若井挈臯。其法類稱。故謂之權火。欲令光明遠照。通於祀所也。漢祀五畤於雍。五里㷭火。如淳曰。權、舉也。按如云權、舉也。許云舉火曰爟。高云爟讀曰權。然則爟權一也。)𤉑或从𠄢。(周禮秋官司烜氏注云。讀如衞侯燬之燬。故書烜為垣。鄭司農云。當為烜。按依許則烜即爟字。亘聲雚聲同在十四部也。許本與先鄭說同。)
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
- 【取火於日官名。】日當作木。周禮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季春出火。季秋內火。鄭司農說以鄹子曰。春取榆桺之火。夏取棗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是取火於木之事也。若秋官司烜氏。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與司爟所職不同。淮南子氾論訓注。爟火、取火於日之官也。引周禮司爟云云。是高注亦當爲譌字。
- 【从火。雚聲。】古玩切。十四部。
- 【周禮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舉火曰爟。】小徐本此四字在周禮之上。今依韵會所據小徐本訂。吕覽本味篇。湯得伊尹。爝以爟火。高注云。周禮司爟。掌行火之政令。爟火者、所以祓除其不祥。置火於桔橰。燭以照之。爟讀曰權衡之權。又贊能篇。桓公迎管仲。祓以爟火。高注略同。亦曰爟讀如權字。攷史記封禪書、漢書郊祀志皆曰。通權火。又曰。權火舉而祠。張晏云。權火、㷭火也。狀若井挈臯。其法類稱。故謂之權火。欲令光明遠照。通於祀所也。漢祀五畤於雍。五里㷭火。如淳曰。權、舉也。按如云權、舉也。許云舉火曰爟。高云爟讀曰權。然則爟權一也。
- 【或从𠄢。】周禮秋官司烜氏注云。讀如衞侯燬之燬。故書烜爲垣。鄭司農云。當爲烜。按依許則烜卽爟字。亘聲雚聲同在十四部也。許本與先鄭說同。
《说文解字系传》(南唐·徐锴)
㈠ 古煥反 頁碼:第 804 頁,第 22 字 述
取火於日。官名。從火雚聲。舉火曰爟。《周禮》曰:「司爟掌行火之政令。」
㈡ 古煥反 頁碼:第 804 頁,第 1 字 述
或與爟同。
鍇注 臣鍇按:《說文》烜字在爟字下,注曰:「或從亘。」今此特出而注云:「或與爟同」,又別無切音,疑傳寫之誤。
古文、或体
- 𤉑:或从亘<span>[<span>𠄢</span>]</span>。
《说文解字》各版本页码
- 许慎、徐铉《说文解字》中华书局影印陈昌治刻本10卷上210页上
- 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中华书局影印祁嶲藻刻本201页
-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经韵楼刻本10卷上486页上
- 桂馥《说文解字义证》续修四库全书影印连筠簃刻本31卷866页下
- 王筠《说文句读》中国书店影印四川尊经书局本19卷41页上
-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武汉古籍书店影印临啸阁本14卷706页下
- 丁福保编《说文解字诂林》中华书局影印版10015页17544页
汉字吧hanzi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