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咅”。《集韻·𠊱韻》:“咅,相與語,唾而不受也。或作㖣。”
1、㖣釋文:同咅。見《集韻》。2、咅釋文:同㕻。見《玉篇》。
【丑集上】【口字部】 部首:口 笔画:11
康熙字典页码: 內府刊本第449頁第7字。標點整理本第121頁。同文書局本第194頁第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