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大字典》释义 1:鬭
1、鬭讀音:都豆切,兜去聲,宥韻。釋文:
❶遇也。見《說文》。《段注》:凡今人云~接者。是遇之理也。周語。穀雒~。謂二水本異道。而忽相接合爲一。古凡~接用~字。鬥爭用鬥字。俗皆用~爲爭競。而鬥廢矣。
❷爭也。《孟子離婁》:今有同室之人~者。
❸星相擊爲~。《史記天官書》:與太白~。
❹以物角勝曰~。如~雞、~草、~棋、~酒、~牌、~蟋蟀、~鵪鶉。皆是。
❺湊也。俗謂湊縫、曰~榫。湊趣、曰~笑。湊錢、曰~分子。皆是。
❻粤諺謂禽之窠曰~。
❼姓也。春秋。楚多~氏。
❶遇也。見《說文》。《段注》:凡今人云~接者。是遇之理也。周語。穀雒~。謂二水本異道。而忽相接合爲一。古凡~接用~字。鬥爭用鬥字。俗皆用~爲爭競。而鬥廢矣。
❷爭也。《孟子離婁》:今有同室之人~者。
❸星相擊爲~。《史記天官書》:與太白~。
❹以物角勝曰~。如~雞、~草、~棋、~酒、~牌、~蟋蟀、~鵪鶉。皆是。
❺湊也。俗謂湊縫、曰~榫。湊趣、曰~笑。湊錢、曰~分子。皆是。
❻粤諺謂禽之窠曰~。
❼姓也。春秋。楚多~氏。
《中華大字典》释义 2:鬭
1、鬭讀音:都豆切,兜去聲,宥韻。釋文:
❶遇也。見《說文》。《段注》:凡今人云~接者。是遇之理也。周語。穀雒~。謂二水本異道。而忽相接合爲一。古凡~接用~字。鬥爭用鬥字。俗皆用~爲爭競。而鬥廢矣。
❷爭也。《孟子離婁》:今有同室之人~者。
❸星相擊爲~。《史記天官書》:與太白~。
❹以物角勝曰~。如~雞、~草、~棋、~酒、~牌、~蟋蟀、~鵪鶉。皆是。
❺湊也。俗謂湊縫、曰~榫。湊趣、曰~笑。湊錢、曰~分子。皆是。
❻粤諺謂禽之窠曰~。
❼姓也。春秋。楚多~氏。
2、镵讀音:當口切,音斗,有韻。釋文:姓也。見《字彙》。
3、镵讀音:太透切,音豆,宥韻。釋文:呼也。見《字彙》。
4、镵釋文:鬥俗字。見《廣韻》。
5、鬥讀音:丁候切,音鬭,宥韻。克角切,音搉,覺韻。釋文:
❶㒳士相對。兵杖在後。象鬭之形。見說文〕。《段注》:按此非許語也。當云爭也。㒳丮相對。象形。謂兩人手持相對也。文从兩手。非兩士也。
❷鬭也。見《集韻》。
6、鬦釋文:鬭俗字。見《篇海》。
7、虜釋文:同鬭。見《五音篇海》。
8、泬釋文:同鬭。見《五音篇海》。
9、鬪釋文:鬭俗字。見《玉篇》。
10、岍釋文:鬭省文。見《九經字樣》。《集韻、正字通、均以爲俗字》。
11、鬪釋文:鬭俗字。見《字鑑》。
❶遇也。見《說文》。《段注》:凡今人云~接者。是遇之理也。周語。穀雒~。謂二水本異道。而忽相接合爲一。古凡~接用~字。鬥爭用鬥字。俗皆用~爲爭競。而鬥廢矣。
❷爭也。《孟子離婁》:今有同室之人~者。
❸星相擊爲~。《史記天官書》:與太白~。
❹以物角勝曰~。如~雞、~草、~棋、~酒、~牌、~蟋蟀、~鵪鶉。皆是。
❺湊也。俗謂湊縫、曰~榫。湊趣、曰~笑。湊錢、曰~分子。皆是。
❻粤諺謂禽之窠曰~。
❼姓也。春秋。楚多~氏。
2、镵讀音:當口切,音斗,有韻。釋文:姓也。見《字彙》。
3、镵讀音:太透切,音豆,宥韻。釋文:呼也。見《字彙》。
4、镵釋文:鬥俗字。見《廣韻》。
5、鬥讀音:丁候切,音鬭,宥韻。克角切,音搉,覺韻。釋文:
❶㒳士相對。兵杖在後。象鬭之形。見說文〕。《段注》:按此非許語也。當云爭也。㒳丮相對。象形。謂兩人手持相對也。文从兩手。非兩士也。
❷鬭也。見《集韻》。
6、鬦釋文:鬭俗字。見《篇海》。
7、虜釋文:同鬭。見《五音篇海》。
8、泬釋文:同鬭。見《五音篇海》。
9、鬪釋文:鬭俗字。見《玉篇》。
10、岍釋文:鬭省文。見《九經字樣》。《集韻、正字通、均以爲俗字》。
11、鬪釋文:鬭俗字。見《字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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