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本 太初曆 (太初历) tàichūlì (ㄊㄞˋ ㄔㄨ ㄌ丨ˋ)
漢武帝太初元年(104B.C.)頒行的新曆法。由鄧平、唐都、落下閎及司馬遷等人制定。該曆法首先納入二十四節氣,並插入閏月,調整了太陽周期與紀曆紀月不相合的矛盾,規定一年有365又385/1539日,一個月有29又43/81日,故又稱「八十一分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