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ǐyí〈书〉〈动〉轻视;看不起。
台湾本 鄙夷 bǐyí (ㄅ丨ˇ 丨ˊ)
〈書〉鄙視;看不起。[例]遭人~∣不~其民。
【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bǐ yí 注音:ㄅㄧˇ ㄧˊ
拼音bǐ yí 注音ㄅ一ˇ 一ˊ 词性动词
鄙夷[ bǐ yí ]
⒈ 轻视;鄙薄。
例:先生不鄙夷敝邑,不远千里,将康(安也)我楚邦。——宋濂《燕书》
英:despise; disdain; scorn;
⒈ 轻视;看不起。
引:唐 韩愈 《柳州罗池庙碑》:“柳侯 为州,不鄙夷其民,动以礼治。”
明 吾丘瑞 《运甓记·帅阃宾贤》:“辱不鄙夷,光生莲幕。”
叶圣陶 《倪焕之》一:“现在 树伯 提起理想的话,虽没有鄙夷他的意思,他不禁也说了以上的辩解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