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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本 縣試 (县试) xiànshì (ㄒ丨ㄢˋ ㄕˋ)
明、清童生試第一階段考試。明中期始行,由各縣長官主持。清制,試期多在二月。要獲取出身的童生,向本縣禮房報告,填寫姓名、籍貫、年歲、三代履歷,並取得本縣廩生保結。約考五場,各場分別試八股文、試帖詩、經論、律賦等。錄取後即有參加府試的資格。
县试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xiàn shì 注音ㄒ一ㄢˋ ㄕˋ 繁体縣試
词语解释
县试[ xiàn shì ]
⒈ 清代由县官主持的考试。取得出身的童生,由本县廪生保结后才能报名赴考。约考五场,试八股文、试帖诗、经论、律赋等。事实上第一场录取后即有参加上一级府试资格。
引证解释
⒈ 清 代由县官主持的考试。取得出身的童生,由本县廪生保结后才能报名赴考。约考五场,试八股文、试帖诗、经论、律赋等。事实上第一场录取后即有参加上一级府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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