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役法

miǎn yì fǎ

免役法的解释

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免役法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miǎn yì fǎ 注音ㄇ一ㄢˇ 一ˋ ㄈㄚˇ

词语解释

免役法[ miǎn yì fǎ ]

⒈ 宋熙宁年间王安石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引证解释

⒈ 宋 熙宁 年间 王安石 推行新法,将差役改为雇役,由当役人户按等第出钱,官府募人代服徭役,称为“免役法”,亦称“募役法”。见《宋史·食货志上五》、《宋史·王安石传》。

免役法的每个字怎么组词

免字组词

役字组词

法字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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