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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sì xù 注音:ㄙˋ ㄒㄩˋ
1.給予撫卹。《後漢書.卷六.孝質帝紀》:「若無家屬及貧無資者,隨宜賜卹,以慰孤魂。」
2.舊日官吏死後給予卹典或追贈官爵,稱為「賜卹」。
赐恤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cì xù 注音ㄘˋ ㄒㄨˋ 繁体賜卹
词语解释
赐恤[ cì xù ]
⒈ 谓给死者家属以抚恤。
⒉ 专指官吏死后,根据其生前的功劳大小,追赠官爵,褒封谥号,并给其家属抚恤金。
引证解释
⒈ 谓给死者家属以抚恤。
引:《后汉书·质帝纪》:“又兵役连年,死亡流离,或支骸不敛,或停棺莫收……今遣使者案行,若无家属及贫无资者,随宜赐卹,以慰孤魂。”
⒉ 专指官吏死后,根据其生前的功劳大小,追赠官爵,褒封谥号,并给其家属抚恤金。 《明史·毛伯温传》:“伯温 归,疽发背卒。
引:穆宗 立,復官,赐卹。”
《明史·黄尊素传》:“乞復故官,破格赐卹,俾遗孤得扶櫬还乡, 燝 死且不朽。”
《清史稿·林则徐传》:“行次 潮州,病卒……遗疏上,优詔赐卹,赠太子太傅,謚 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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