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jì chéng

继承的解释

依法承受(死者的遗产等):~权|~人;泛指把前人的作风、文化、知识等接受过来:~优良传统|~文化遗产;后人继续做前人遗留下来的事业:~先烈的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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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ìchénɡ〈动〉
❶依法承受(死者的遗产等):~权|~人。
❷泛指把前人的作风、文化、知识等接受过来:~优良传统|~文化遗产。
❸后人继续做前人遗留下来的事业:~先烈的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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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本 繼承 (继承) jìchénɡ (ㄐ丨ˋ ㄔㄥˊ)

1.接續前人的傳統;延續前人的事業。[例]~古代文明∣~孫中山先生的遺願。

2.依據遺囑或法律規定承受死者的遺產或其他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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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jì chéng 注音:ㄐㄧˋ ㄔㄥˊ

1.承繼先人的財產或事業。如:「他繼承父親的企業之後,首先致力於人事的革新。」 2.《民法.繼承編》規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由其繼承人當然承繼其財產上非專屬之權利及義務。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继承在《千篇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jì chéng 注音ㄐ一ˋ ㄔㄥˊ 词性动词 繁体繼承

词语解释

继承[ jì chéng ]⒈  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例继承财产。英succeed; inherit;⒉  继续做前人未完成的事业。例继承遗志。英carry on; come into; foll heir to;

引证解释

⒈  谓承接宗祧。引元 张光祖 《言行龟鉴·家道门》:“有田则有爵,无土与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

明 陆深 《溪山馀话》卷五:“万一今上无嗣,则 孝宗 絶其继承云何。”⒉  谓依法承受死者遗产。引沙汀 《还乡记》二:“她早已是 冯 家一个重要助手,自己又继承了三亩多油砂地。”

浩然 《艳阳天》第九章:“这个高壮的汉子,真本事并没多少,家业是继承他爸爸的。”⒊  谓承接先代传统;继续从事前人未竟事业。引宋 韩玉 《念奴娇》词:“而况君家,风流遗世,犹寄 山阴 曲。继承才业,算来真是名族”

明 方孝孺 《与讷斋先生书》:“惟执事篤学力行,实鄙心所敬畏,愿益以继承自任,与诸昆季协心致志,昌义门于百世,扬先德于天下,以称圣朝崇奬之深旨。”

巴金 《在1979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发奖大会上的讲话》:“如有的作品就较多地继承了 中国 古典小说的传统表现手法。”

近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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