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

dū chá yuàn

都察院的解释

官署名。明清时的监察机构。1382年明太祖废汉以来的御史台,设都察院。专司巡按州县,考察官吏,整饬风纪。1723年以六科给事中并入,合称科道。

都察院在《两岸通用词典》里的解释辞书页»

台湾本 都察院 dūcháyuàn (ㄉㄨ ㄔㄚˊ ㄩㄢˋ)

官署名。古代中央政府機構之一,功能屬監察機關。明洪武十五年(1382)設置,掌監察彈劾官吏,參與審理重大案件。至清沿襲設置。簡稱「察院」。

都察院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dū chá yuàn 注音ㄉㄨ ㄔㄚˊ ㄩㄢˋ

词语解释

都察院[ dūu chá yuàn ]

⒈ 明清时的中央监察机构。

:the central conerol organization in Ming,Qing dynasties;

引证解释

⒈ 官署名。 明 洪武 年间设置。监察弹劾官吏,参与审理重大案件。 清 因 明 制。

:《红楼梦》第六八回:“张华 便得了主意,和 旺儿 商议定了,写一张状子,次日便往都察院处喊了寃。”

清 梁章鉅 《称谓录·都察院》:“都察院之称,盖始於 明,然 唐 代御史臺三院已有察院之称,其僚曰监察御史,而 明 又增一都字者,盖合都御史监察御史为一院而称之耳。”

都察院的每个字怎么组词

都字组词

察字组词

院字组词

相关词语

以 都 开头的词语

以 院 结尾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