讁的基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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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谪”,责备;指摘
讁的百科解释
讁是汉语词汇,拼音zhé,指同“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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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讁讀音:陟革切,音謫,陌韻。釋文:
❶責也。《詩北門》:室人交徧~我。
❷猶咎也。《國語周語》:秦師必有~。
❸過也。《方言》:南楚以南。凡相非議人謂之~。
❹通適。《詩殷武》:勿予禍適。《朱傳》:適~通。
2、謫讀音:陟革切,音摘,士革切,音賾,治革切,音蹢,陌韻。丁歷切,音的,錫韻。釋文:
❶本作蹰。《說文》:蹰。罰也。
〔注〕:~、猶摘也。
〔按一切經音義引通俗文。罰罪曰~〕。
❷譴也。《左桓十八年傳》:公~之。
❸怒也。見《方言》。
〔注〕:相責怒也。
❹過責也。見《一切經音義》引《字林》。
❺咎也。見《玉篇》。
❻變氣也。《左昭三十一年傳》:日始有~。
❼亦作適。《禮記昏義》:適見于天。
〔注〕:適之言責也。
❽亦作讁。《淮南說山》:舂至旦不中員呈猶讁之。
〔注〕:讁、責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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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語辭典】讁
「谪」的异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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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集上】【言字部】 部首:言 笔画:22
【廣韻】同謫。【小爾雅】責也。【詩·邶風】室人交徧讁我。【傳】責也。【周語】秦師必有讁。【註】猶咎也。【前漢·武帝紀】發責吏穿昆明池。【師古註】吏有罪者,發而役之。
又【揚子·方言】過也。南楚以南,凡相非議人謂之讁。【郭註】讁,音賾,謂罪過也。亦音適,罪罰也。
又【集韻】通作適。【詩·商頌】勿予禍適。【毛傳】過也。韓詩云:數也。【朱傳】適、讁通。【前漢·武帝紀】發天下七科讁出朔方。【史記·大宛傳】作七科適。
又【揚子·方言】過也。南楚以南,凡相非議人謂之讁。【郭註】讁,音賾,謂罪過也。亦音適,罪罰也。
又【集韻】通作適。【詩·商頌】勿予禍適。【毛傳】過也。韓詩云:數也。【朱傳】適、讁通。【前漢·武帝紀】發天下七科讁出朔方。【史記·大宛傳】作七科適。
康熙字典页码: 內府刊本第2831頁第3字。標點整理本第1160頁。同文書局本第1185頁第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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