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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kǒu fēn tián 注音:ㄎㄡˇ ㄈㄣ ㄊㄧㄢˊ
唐代按人口授田,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百畝;老及篤疾、廢疾者四十畝;寡妻妾三十畝;當戶者增二十畝,皆以二十畝為永業,其餘為口分田。見《新唐書.卷五一.食貨志一》。也稱為「口分」。
口分田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kǒu fēn tián 注音ㄎㄡˇ ㄈㄣ ㄊ一ㄢˊ
词语解释
口分田[ kǒu fēn tián ]
⒈ 唐代按人口授田。每口人所受者,皆包含永业田二十亩,其余为口分田。如男丁受田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
引证解释
⒈ 唐 代按人口授田。每口人所受者,皆包含永业田二十亩,其余为口分田。如男丁受田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参见“口分”。
引:《新唐书·食货志一》:“凡庶人徙乡及贫无以葬者,得卖永业田。自狭乡而徙宽乡者,得并卖口分田。”
《唐律疏议·户婚·卖口分田》:“诸卖口分田者,一亩笞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地还本主,财没不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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