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本 杖國 (杖国) zhànɡɡuó (ㄓㄤˋ ㄍㄨㄛˊ)
〈書〉《禮記‧王制》:「七十杖於國。」意為七十歲可拄杖行於國中。後以「杖國」代指七十歲。[例]~之年斯及,夜行之懼載深(唐‧無名氏〈為劉幽州請致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