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身工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里的解释辞书页»
bāoshēnɡōnɡ〈名〉
❶旧社会一种变相的贩卖奴隶的形式。被贩卖的是青少年,由包工头骗到工厂、矿山做工,没有人身自由,工钱全归包工头所有,受资本家和包工头的双重剥削。
❷在包身工形式下做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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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本 包身工 bāoshēnɡōnɡ (ㄅㄠ ㄕㄣ ㄍㄨㄥ)
1.舊社會變相販賣奴隸的一種形式。被販賣的是一些青少年,由包工頭騙至工廠、礦場工作,受包工頭和資本家雙重剝削,沒有人身自由。
2.指在包身工形式下被剝削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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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bāo shēn gōng 注音:ㄅㄠ ㄕㄣ ㄍㄨㄥ
一種舊時工廠或礦山中,被老闆、包工頭等控制剝削,失去自由,長期勞役的工人。
包身工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bāo shēn gōng 注音ㄅㄠ ㄕㄣ ㄍㄨㄥ 词性名词
词语解释
包身工[ bāo shēn gōng ]
⒈ 通过包身契包给“带工”的工头,由包工头付给其家庭以低微的包身费的工人,包身契期限一般三年,在此期间,工人全部工资收入归包工头所有,包工头只供给极少的生活需要,没有人身自由。
英:美indenture laborer; 英indenture labourer;
引证解释
⒈ 旧 中国 工厂、矿山中受资本家和包工头双重剥削并失去人身自由的工人。包身工多是贫苦农民的女孩子,通过包身契包给带工的工头,由包工头付给包身工家庭以低微的包身费。包身契期限一般为三年。在此期间,包身工的全部工资收入均归包工头所有,包工头仅供给包身工极低的生活需要。劳动繁重,监视严密,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奴隶贩卖。参阅 夏衍 《包身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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