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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本 都護 (都护) dūhù (ㄉㄨ ㄏㄨˋ)
職官名。管理邊政事務的官吏。西漢宣帝時設置西域都護,為西域地區最高長官。唐太宗至武則天時先後設置安東、安西等六個大都督府,每府設置大都護、副大都護(或副都護),管理轄境邊防、行政、各族事務。元代都督府設置大都護、同知、副都護,為主管維吾爾族和漢族之間訴訟事件的司法長官。明初都護府設有都護一職,後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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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dū hù 注音:ㄉㄨ ㄏㄨˋ
都护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dū hù 注音ㄉㄨ ㄏㄨˋ 繁体都護
词语解释
都护[ dū hù ]
⒈ 古代官名。设在边疆地区的最高行政长官。
例: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唐·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英:title of the highest administrative commanding officer in border area;
引证解释
⒈ 官名。 汉宣帝 置 西域 都护,总监 西域 诸国,并护南北道,为 西域 地区最高长官。其后废置不常。 晋 宋 以后,公府则有参军都护、东曹都护,职权较卑,与 汉 制异。 唐 置 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单于、北庭 六大都护,权任与 汉 同,且为实职。 元 代有 北庭 都护。 明 清 废。
引:《汉书·郑吉传》:“吉 既破 车师,降 日逐,威震 西域,遂并护 车师 以西北道,故号都护。都护之置自 吉 始焉。”
颜师古 注:“并护南北二道,故谓之都。都犹大也,总也。”
唐 王维 《陇西行》:“都护军书至, 匈奴 围 酒泉。”
明 杨慎 《塞垣鹧鸪词》:“都护羽书飞 瀚海,单于猎火照 甘泉。”
⒉ 传说中的一种鸟名。
引:宋 黄休复 《茅亭客话·寓孔雀书》:“蛇与孔雀(交),偶有得其卵者,使鸡抱伏,即成,其名曰都护。初年生緑毛,二年生尾、生小火眼,三年生大火眼,其尾乃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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