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居注

qǐ jū zhù

起居注的解释

皇帝的言行录。两汉时由宫内修撰,魏晋以后设官专修。唐宋时凡朝廷命令赦宥﹑礼乐法度﹑赏罚除授﹑群臣进对﹑祭祀宴享﹑临幸引见﹑四时气候﹑户口增减﹑州县废置等事,皆按日记载。元明以后趋于简单; 职官名。负责侍从皇帝﹑记载皇帝的言行。魏晋及南北朝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隋代于内史省设"起居舍人"。唐宋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掌其事。元代以给事中兼修《起居注》。明初曾专设起居注。清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讲官兼充,称"日讲起居注官"。参阅唐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通典.职官三》﹑《续通典.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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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本 起居注 qǐjūzhù (ㄑ丨ˇ ㄐㄩ ㄓㄨˋ)

1.古代帝王的言行錄。為編修皇帝實錄、皇帝本紀的原始素材。

2.職官名。魏、晉及南朝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監起居注等官。明初曾專設起居注。後漸廢。清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講官(被選入宮中講解經史者)兼充,稱「日講起居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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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qǐ jū zhù 注音:ㄑㄧˇ ㄐㄩ ㄓㄨˋ

中國古代帝王的言行錄。以唐宋的記注最為詳備,為修史的重要依據;元明以後,制度雖存,而記載漸趨簡單,價值大不如前。如漢武帝有〈禁中起居注〉、東漢馬皇后撰有〈明帝起居注〉等。

起居注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qǐ jū zhù 注音ㄑ一ˇ ㄐㄨ ㄓㄨˋ

词语解释

起居注[ qǐ jū zhù ]

⒈ 皇帝的言行录。两汉时由宫内修撰,魏晋以后设官专修。唐宋时凡朝廷命令赦宥、礼乐法度、赏罚除授、群臣进对、祭祀宴享、临幸引见、四时气候、户口增减、州县废置等事,皆按日记载。元明以后趋于简单。

⒉ 职官名。负责侍从皇帝、记载皇帝的言行。魏晋及南北朝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隋代于内史省设“起居舍人”。唐宋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掌其事。元代以给事中兼修《起居注》。明初曾专设起居注。清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讲官兼充,称“日讲起居注官”。参阅唐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通典·职官三》、《续通典·职官》。

引证解释

⒈ 皇帝的言行录。两 汉 时由宫内修撰, 魏 晋 以后设官专修。 唐 宋 时凡朝廷命令赦宥、礼乐法度、赏罚除授、群臣进对、祭祀宴享、临幸引见、四时气候、户口增减、州县废置等事,皆按日记载。 元 明 以后趋于简单。

:《后汉书·皇后纪上·明德马皇后》:“﹝太后﹞自撰《显宗起居注》,削去兄 防 参医药事。”

《旧唐书·经籍志上》:“乙部为史,其类十有三:……五曰起居注,以纪人君言动。”

《二刻拍案惊奇》卷四十:“[生作牀下出介]:‘若有史官在旁,也该载入起居注了。’”

亦省称“起居”。 《宋书·志序》:“今以 班固、马彪 二志, 晋 宋 《起居》,凡诸记註,悉加推讨,随条辨析,使悉该详。”

⒉ 职官名。负责侍从皇帝、记载皇帝的言行。 魏 晋 及 南北朝 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 北魏 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 隋 代于内史省设“起居舍人”。 唐 宋 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掌其事。 元 代以给事中兼修《起居注》。 明 初曾专设起居注。 清 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讲官兼充,称“日讲起居注官”。参阅 唐 刘知几 《史通·史官建置》、《通典·职官三》、《续通典·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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