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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本 庭辯 (庭辩) tínɡbiàn (ㄊ丨ㄥˊ ㄅ丨ㄢˋ)
指法庭辯論。在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的法庭審理過程中,訴訟雙方就與案件相關的事實、證據、所適用的法律等發表意見,進行辯論。庭辯中,訴訟雙方的發言權對等。
庭辩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tíng biàn 注音ㄊ一ㄥˊ ㄅ一ㄢˋ 繁体庭辯
词语解释
庭辩[ tíng biàn ]
⒈ 在朝廷上辩论。庭,通“廷”。
引证解释
⒈ 在朝廷上辩论。庭,通“廷”。
引:《汉书·公孙弘传》:“弘 奏事,有所不可,不肯庭辩。”
颜师古 注:“不於朝廷显辩论之。”
《宋史·董枢传》:“会中使自 成都 还,备言其事, 太祖 并召之,庭辩曲直, 仁谦 遂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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