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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íxiáshì〈名〉由中央直接管辖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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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本 直轄市 (直辖市) zhíxiáshì (ㄓˊ ㄒ丨ㄚˊ ㄕˋ)
行政區劃單位,直屬中央政府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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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zhí xiá shì 注音:ㄓˊ ㄒㄧㄚˊ ㄕˋ
由中央直接管轄的都市,為我國第一層級地方自治團體。凡人口數達一百二十五萬,且於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報行政院核定設直轄市。目前我國有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六個直轄市。也稱為「院轄市」。
直辖市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zhí xiá shì 注音ㄓˊ ㄒ一ㄚˊ ㄕˋ 词性名词 繁体直轄市
词语解释
直辖市[ zhí xiá shì ]
⒈ 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城市。
英:municipality directly und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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