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

tǔ sī

土司的解释

元明清时期,在西南、西北地区设置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官职。有文职和武职之分。按等级以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官隶吏部,以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官隶兵部。明清时,曾在部分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废除世袭土司。解放后土司制度已被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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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ǔsī〈名〉元、明、清各朝在少数民族地区授予少数民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该族人民的制度。也指被授予这种官职的人。

土司在《两岸通用词典》里的解释辞书页»

台湾本 土司 tǔsī (ㄊㄨˇ ㄙ)

1.一種西式麵包。長條形,可以切片,在西式早餐或港式茶餐廳常見,通常烤過再食用。也作「吐司」、「多士」。(英toast)

2.職官名。元、明、清各朝,在西北、西南等地區設置由少數民族首領充任世襲的官職。也作「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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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tǔ sī 注音:ㄊㄨˇ ㄙ

1.職官名。元、明以來,在西北、西南等蠻苗地區設置由少數民族的首領充任世襲的官職。《明史.卷七二.職官志》:「凡土司之官九級,自從三品至從七品,皆無歲祿。」 2.一種麵包。參見「吐司」條。

土司的每个字怎么组词

土字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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