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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本 公共事業 (公共事业) ɡōnɡɡònɡ shìyè (ㄍㄨㄥ ㄍㄨㄥˋ ㄕˋ 丨ㄝˋ)
由政府經營,與社會大眾日常生活所需有關的事業。如供水、供電、公共交通等。也作「公用事業」。[例]~的經營不是以營利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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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gōng gòng shì yè 注音:ㄍㄨㄥ ㄍㄨㄥˋ ㄕˋ ㄧㄝˋ
由政府或經政府特許的企業所經營和大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業。如鐵路、電力、郵政、電話等均是。也作「公用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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