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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本 沈葆楨 (沈葆桢) shěnbǎozhēn (ㄕㄣˇ ㄅㄠˇ ㄓㄣ)
人名(1820—1879),原名沈振宗,字翰宇,一字幼丹,諡文肅,福建侯官(今福建閩侯)人。晚清重要官員。因太平天國事件,守城建功,朝廷擢為江西巡撫。同治十三年(1874)牡丹社事件爆發,日本以琉球船隻漂流臺灣,遭原住民殺害為由攻打臺灣。沈葆楨任福建船政大臣,奉命來臺籌辦防務,與日軍交涉備戰。除籌建安平、旗津等地炮臺,籌設臺灣至廈門、福州的電纜線外,更施行開山撫番、調整臺灣行政區、營建延平郡王祠、繪製臺灣全圖等,對臺灣地區之發展貢獻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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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shěn bǎo zhēn 注音:ㄕㄣˇ ㄅㄠˇ ㄓㄣ
人名。(西元1820~1879)字翰宇,一字幼丹,清侯官人(今福建閩侯縣)。道光進士,授編修,咸豐間署廣信府。太平軍興,以守城有功,擢江西巡撫。同治間,總理福建船政十三年,日本窺伺臺灣,負責加強臺灣防務,以及開發等一切事宜。光緒初,官至兩江總督,卒諡文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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