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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原为繁体,已转简体)
拼音:xuān fǔ 注音:ㄒㄩㄢ ㄈㄨˇ
1.朝廷派遣大臣傳達命令,安撫軍民。
2.職官名。宋代逢軍旅大事時,派遣前往鎮撫的軍政長官。明清時改為常設武職,多由邊地土人世襲。也稱為「宣撫使」。
宣抚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xuān fǔ 注音ㄒㄨㄢ ㄈㄨˇ 繁体宣撫
词语解释
宣抚[ xuān fǔ ]
⒈ 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处置事宜,称为“宣抚”。
引证解释
⒈ 朝廷派遣大臣赴某一地区传达皇帝命令并安抚军民、处置事宜,称为“宣抚”。
引:《宣和遗事》后集:“徽宗 詔 童贯 復行宣抚 云中 等路。”
《续资治通鉴·元泰定帝泰定二年》:“九月,戊申朔,分天下为十八道,遣使宣抚。”
吴玉章 《辛亥革命》:“而 清 朝政府也吓得手忙脚乱,刚调用 岑春煊 入 川 宣抚,又下令 端方 派兵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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