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黄埔条约

zhōng fǎ huáng pǔ tiáo yuē

中法黄埔条约的解释

法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1844年10月在广州黄埔的法舰上签订。共三十六款。规定法国享有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准许法国人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中法黄埔条约在《网络汉语词典》里的解释

拼音zhōng fǎ huáng pǔ tiáo yuē 注音ㄓㄨㄥ ㄈㄚˇ ㄏㄨㄤˊ ㄆㄨˇ ㄊ一ㄠˊ ㄩㄝ

词语解释

⒈ 法国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1844年10月在广州黄埔的法舰上签订。共三十六款。规定法国享有协定关税、五口通商、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特权,准许法国人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中国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中法黄埔条约的每个字怎么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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